国学首页 | 国学资讯 | 国学论坛 | 投稿选登 | 国学入门 | 国学产品 | 请您留言
2007年
第3期
目 录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考辨

朱翔非

 

摘 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见于《资治通鉴》,其语意当由《汉书·武帝纪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中化出。近代往往望文生义,以先入为主的态度据此推论汉武帝时候的历史,得到的结论不符史实,因之对儒家的评价也是不公正的。事实上,“罢黜百家”,有当时特殊的指谓和政治动机,“独尊儒术”在当初也有具体所指。儒家成为武帝以后中华的主流思想主要源于其内在的价值,它的振兴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

关键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

作者简介:朱翔非(1969— )男,长春,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博士后研究方向中国思想史

 

近代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学术主流对儒家的认识一直充满着批判色彩而缺乏积极的正面评价。其中对汉初大儒董仲舒的认识,更是离不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八字定评。近年,随着研究学术的空气逐渐正常、浓厚起来,有学者对这个定评开始了反思。相信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对澄清史实,重新认识儒家都有重要意义。

一、“罢黜百家”考辨

1、汉初的“百家”

“罢黜百家”,望文生义,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此前存在着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这种认识是完全不符合史实的。实际上,百家争鸣是春秋战国的事情,早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为了废除私学,“别黑白于一尊”,提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个建议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1]。在这以后,尽管秦朝覆亡,但随之而来的汉朝在法律制度上与秦朝一脉相承。直到汉惠帝四年,才开始废除始于秦代的挟书律[2]。这以后的文景两朝,尽管“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但收效甚微,以至于汉武帝即位之初仍然是“书缺简脱,礼坏乐崩”,不得不“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3]。由此,我们看出武帝初期的学术并不繁荣,甚至是凋敝的。那么,所谓“百家”,在当时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上面我们提到,汉朝继承的是秦朝的制度。钱穆先生认为:“惟汉室初尚黄老无为,继主申韩法律”[4],“无为”之实则为“因循”。因此汉初制度、法律一切全依秦旧。战国晚年申韩一派的法家思想,遂继黄老而为汉治之指导[5]。这里,钱先生指出汉初的学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申韩之术;二是黄老之术。这个观点是符合史实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百家在当时的主要表现是黄老和申韩之术。那么,“罢黜百家”是否就是针对二者呢?从武帝一生重用酷吏的表现来看,显然申韩之术作为罢黜目标是可以排除的。目标只剩下了黄老之学,而从武帝时期下面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看,武帝的态度显然不是针对黄老“尊主卑臣”的学术立场,他要罢黜的另有所指。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关于申韩学和黄老学之间的关系,钱先生认为,汉初政治上首先崇尚的是黄老学,特点是“无为”,其实质是“因循”;后来采取的才是法家的申韩之术。这里强调的是二者的区别,实际上,它们绝对不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可以说,汉初的黄老之术在法律制度层面所因循就是秦朝的申韩之术。二者的契合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机理方面的关联,甚至可以说有时候它们就是一个学说的两个方面。事实上,申韩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深谙黄老之学的。不仅“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子更有《解老》、《喻老》传世。对此,司马迁深刻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6]。道出了申韩之术和黄老之学的学术渊源。

一个现实的例子,也许更能说明黄老之学和申韩之术的关系。信奉黄老之术的黄生和尊崇儒术的辕固生在汉景帝面前发生过一次激烈的辩论[7]。争论的焦点是汤、武所为的性质是“受命”还是“弑”。黄生认为:“汤、武虽圣,臣下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的行为是违背“上下之分”的犯上作乱,因此是“弑”。辕固生认为:“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诛桀纣是“与天下之心”,是民心所向,因此是“受命”。尽管辩论的结果因为景帝的干预不了了之。但由此可以鲜明的看出,黄老学大师对君主权力的绝对维护,所强调的“上下之分”这与法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8]。相反,儒家大师则是敢于突破了险隘的君臣伦理,肯定汤武革命的正当性。

二者的这种内在关系,是在我们分别讨论它们作用的时候所应该知道的。

2、汉武帝要罢黜的“百家”

武帝初期,黄老之学最有力的支持者是窦太后。窦太后是文帝的皇后,景帝的母亲,武帝的祖母。史称:“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在她的影响下,“(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9]。其中的“不得不”,耐人寻味。到武帝建元元年,丞相魏其侯窦婴,太尉武安侯田蚡,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均“隆推儒术,贬道家言”[10]。如果说他们“欲设明堂”,还是处于务虚的阶段,那么,下列措施就触动了外戚的根本利益:“强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11]。当时列侯多娶的是公主,他们皆不愿意迁到属国去。这些人到窦太后那里告状,窦太后对此非常不满。然而,推行新政的这些人并没有到此止步。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提出国家大事不必奏报给窦太后。至此,窦太后不能再忍,利用自己的权威,一举罢免了窦婴、田蚡,将赵绾、王臧投进了监狱(二人自杀身亡),任命许昌为丞相,庄青翟为御史大夫[12]。建元初年新政至此宣告失败。虽然在史书中武帝一直没有正面出现,但新政的幕后指使者无疑即是汉武帝本人。而武帝支持儒术的政治目的也就因此清晰了。黄老之学崇尚的“因循”,即是重维持现状,不主张变更。在现实上就是维护窦太后的权威及现有的权力格局,保护列侯、公主、诸窦宗室的既得利益。所谓“隆推儒术”、“贬道家言”,其目的是反对窦太后把持朝政,企图收回帝权,打破现有的权力格局,实现政治利益的重新分配。

尽管在这场政治权力的角逐中,窦太后获胜了,但随着建元六年窦太后的去世,武帝的权威得到了确定,推行新政已经无人能够阻挡。武帝在窦太后去世的当年六月即以“丧事不办”为名,罢免了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任命田蚡为丞相[13];第二年(元光元年)举行贤良对策[14]。史书记载:“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15]。这里的“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所指为何恐怕是当时人人皆知的。这个时候,董仲舒应运而出。

3、董仲舒要罢黜的“百家”

谈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不提到董仲舒。董仲舒少治《春秋》公羊学,兼通群经。景帝时为博士,于武帝招贤良文学之士时,对策称旨,脱颖而出。但董仲舒对“罢黜百家”的看法显然与当权者是有相当距离的。我们上面提到,当时的百家主要指黄老之学和申韩之术。在董仲舒元光元年的贤良对策中,武帝提到了崇尚“因循”的黄老之学。武帝在册问中问道:“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郎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意思是,舜帝治理天下的方法是清静无为,周文王的方法是勤恳努力,帝王治理天下的道理既然是以一贯之的,为什么他们的劳逸如此的不同呢?董仲舒回答的是:“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意思是他们之所以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面临的现实不同,“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16]。而董仲舒却用大量篇幅抨击当时盛行的申韩之术。

尽管武帝在第一次策问说过“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有些针对申韩之术的味道,但在董仲舒大声疾呼“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以后,武帝并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班固《汉书·董仲舒传》中“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即是董仲舒这个表现的概括。

应该指出的是,董仲舒没有一概抹杀申韩法家的合理性,他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阳不得阴之功,亦不能独成岁”。他要批评的是法家泛滥,不重德教的现实。实则,在对待申韩法家的态度上,汉武帝和董仲舒相距不啻天渊。终武帝之世,不但没有终止申韩法家的流行,反而变本加厉地重用酷吏。

史载:“武帝时诏狱益多,二千石系廷尉者不下百余人,其他谳案一岁至千余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廷尉及中都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又十有余万”[17],“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避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也。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桀务私,奸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18]

对此,徐复观先生的分析很是透彻:“他(董仲舒)的反法家,是为了反对当时以严刑峻罚为治。他的推明孔氏,是想以德治转移当时的刑治,为政治树立大经大法”[9],“作为大一统专制统治的重大工具,在董氏世代,几乎也可以说是唯一的工具,是继承秦代的刑法。此种刑法之酷,臣民受害之烈,只要一读《汉书·刑法志》及《酷吏传》,稍有人心的人,无不怵目惊心”,“董氏当时痛心疾首于这些情形,希望把政治的方向,改途易辙,尚德布尚刑”[20]。徐先生的观点把握住了董仲舒主张的实质,作为西汉的“群儒首”[21],董仲舒正是站在儒家德政的立场上来抑制申韩之术泛滥的,其为民请命的道德勇气值得钦佩。有的学者所说的:“董仲舒只是田蚡和汉武帝‘延文学儒者数百人'时所延的一个所谓的儒者。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不新鲜,不过是步田蚡后尘,鹦鹉学舌,沽名钓誉而已”[22],显然不符合史实。

二、“独尊儒术”考辨

董仲舒在贤良对策里面建议“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数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23]。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对策以后汉廷以儒学为指导思想,禁绝了其他学术的发展。实则,并非如此。

1、这以后汉武帝并未采用董仲舒的儒家德教立场,而是坚持使用法家的申韩之术。

汉宣帝时期的廷史路温舒曾说“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说明武帝以来施行的申韩之术已经愈演愈烈,这时候的狱吏已经成了“国患”,是“世之大贼”了[24]。对这一点,最高统治者自有道理。当有大臣建议:“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时,汉宣帝有句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25]”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孔子说:“为政以德”[26],“郁郁乎文哉,吾从周”[27],行“德教”、用“周政”正是儒家的基本立场。宣帝的话表明,当时的治国之术明显是背离儒家思想的。

2、儒家深恶痛绝的统治者与民争利的行为,汉武帝不仅不禁止,反而支持纵容,坐享其利。

董仲舒在贤良对策的第三策中力陈官吏不得经商,谓:“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天子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28]。指出掌权者利用职权与民争利,将民不聊生。除此之外,董仲舒尚有“盐铁皆归于民”之议[29]。而武帝为求兴太平,不惜以天子朝廷与小民争利。武帝元封元年,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收天下盐铁之利。关于武帝与儒学的关系,张荫麟有一段精辟的分析:“武帝虽然推崇儒家,却不是一个儒家的忠实信徒。他所最得力的人物,不是矩范一代的真儒董仲舒;二是‘以峻文决理著'、‘以鹰隼击杀显'的酷吏义纵、王温舒之徒,是商人出身的搜刮能手桑弘羊、孔仅等。在庙谟国计的大节上,他受儒家的影响甚小,儒家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他却倾全国的力量去开边,他对匈奴的积极政策,董仲舒是曾婉谏过的;儒家说‘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他的朝廷却‘言利事析分毫'。他的均输、平准和盐铁政策正是董仲舒所谓‘与民争利业',违反‘天理'的”[30]

3、武帝以后其他学派并未遭到打压,而是在同时传播。

当时儒道两家思想处于对立的关系,司马迁所谓的“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31]。但金春峰先生认为,汉武帝以后尽管“道家思想的权威受到沉重打击,但它未被取缔,也没有消绝。不少学者、贵族、官吏,仍然不断地研习《老子》、从《老子》中获得灵感和智慧。两汉之世,研习《老子》的,据杨树达统计,约五十余家”[32]。有学者指出,“汉武帝的‘绌黄老刑名百家'和‘延文学儒者',不过是改变一下儒道两家的主从关系,将原先的尊崇黄老而以百家为辅的局面,扭转成尊崇儒家而兼容百家的局面”[33]。“武帝的‘尊经'有兼容百家的意味儒家在其中只是处于主导地位,而未受‘独尊'的地位”[34]。不仅道家没有被禁止传播,其余的诸子也没受到人为的禁绝。周桂钿先生说:“先秦所谓诸子百家,经过争鸣的洗礼,到了秦汉时代,只剩下六家。司马谈所论的六家,在儒学独尊两千年以后,它们都依然存在。这说明,独尊儒术,并不能消灭百家”[35]。这个说法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而有的学者认为董仲舒“暖姝于一先生之言,定儒术于一尊,有碍百家争鸣,有碍学术思想的正常发展”[36],则是远于史实的。

其实,这个问题,吕思勉先生早就指出过:“秦、汉之世,百家之学,见于《史》、《汉》、《三国志》纪、传者如此,合《汉志》所载之书观之,诸学之未尝废绝;靡可见矣。安得谓一经汉武之表章罢黜,而百家之学,遂微不足道邪”[37],“近今论者,多谓自汉武帝以后,百家之学日就式微,谓学术之盛昌,由于时君之奖励;时君之奖励,由于国势之阽危;故自嬴秦统一,竞争绝而学术遂衰,此言似是而实非。[38]”柳诒徵先生亦谓:“武帝以后,学者犹兼治诸子百家之学,使武帝时禁人攻习异端,则(刘)向、歆父子,何必校定诸书乎?[39]”徐复观先生从学术史的发展上考察后,认为董仲舒的崇儒主张,“仅从政治着眼,也不算有大的差错。且有《汉书·艺文志》看,西汉时学术流通的情形颇为宏富,对学术的态度也颇为公允,并未受建元五年立五经博士的影响。而魏、晋玄言,六朝佛学,皆凌驾儒家而上之”[40]

应该说,这些观点都立论坚实,不可移易。但是,长期以来,出于对儒家文化的偏见,这个观点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有责任感的学者面对积非成是的俗论,不得不反复强调。

4、董仲舒并未得到重用。

汉武帝没有真心推行儒家思想,在政治上与儒家背道而驰,又不重用当时儒家的代表人物董仲舒[41]。任用“希世用事”的公孙弘为丞相,对董仲舒则多加贬抑。除了原因不明的被废为中大夫以外[42],董仲舒遭受的政治上的打压包括:因为言灾异下狱,差一点送了命,此后不敢言灾异;先后为骄横的易王、胶西王相。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董仲舒“恐久获罪,”只得“疾免居家”,这也许就是他“为人廉直”、“为群儒首”(《汉书·董仲舒传》)的必然结局吧,而这时曲学阿世的公孙弘正高踞相位。

那么,既然汉武帝绝没有采取儒家的德教立场来治理国家,仅是以利用的态度来对待儒家,是哪些原因使得儒家成为了武帝以后的主流思想,在社会上逐渐拥有核心影响力的呢?

其原因有内外两方面。

一、外部原因。一是朝廷兴办学校,推广儒学。《汉书·武帝纪》所说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就是体现在这些方面。应该说,这个措施一是为儒学的传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从儒生中选拔人才。以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的利禄诱惑我标志,使得“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43]。但仅仅这些外在的制度设计和利禄的诱惑,还不足以使儒学焕发出那种持久、伟大的生命力。

二、内在原因。事实上正是儒学自身的内在价值决定了它的主流地位。

在汉初并不被看好的儒家,逐渐成为了社会主流思想,除了外部的原因,其自身的特点更值得重视。吕思勉先生认为:“然则自孝景以前,诸子之学,未尝不平流而进,而何以其兴盛卒不逮儒家邪?则知学术之盛衰,宗派之隆替,实与社会风尚之关系深,而与国家政令之关系浅矣。[44]”吕先生这里指出了儒家的兴起的深层原因在其与社会风尚关系上,可谓一语中的。这也是儒学本身特点决定的。

首先,儒学提倡德政和礼教,体现了文明社会的本质,具有普世性的意义。实际上,只要是文明社会,道德伦理永远是人们生活中的最重要的内容,无论是讲制度的“礼”还是讲人性修养的“仁”,它探讨的都是人生的基本价值,不管社会如何变迁,如何动荡,只要稍微安定下来,社会就会回到这些基本价值的认同上来。

其次,儒家的视野最为宽广,所遵奉的典籍丰富,六经具有极强的涵盖力,这和其他诸子只侧重在某个方面偏师致胜是很不一样的。

第三,儒家对历史的尊敬最为突出,法古、法先王的传统使儒生能够最大限度的借鉴、吸取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这使儒家相对来说,更具有稳定的智慧。

正因为具有这些内在价值,中国历史上,一个稍微上轨道的社会不选择儒家思想作为自己的主流文化反而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针对武帝以后儒学的发展,徐复观在将其与其他诸子比较以后,认为:“而在今日可以看到的诸子百家中,也只有‘六艺之科,孔子之术',可以在政治上担当此种责任;因为这代表了人道主义的大方向,且含容性较大而流弊较少。加以仲舒所说的‘勿使并进',并不是勿使流通,勿使研究,而是指朝廷不为其立博士。[45]”徐先生从人性的需要角度,指出了儒学成为主流思想的必然性,正因为有这种必然性,儒学的推行并不需要强制粗暴的手段就已经成绩斐然。周桂钿先生则是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实际上,儒学的兴起是有基础的,它最适合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是思想发展的必然。从汉高祖刘邦开始,汉初几代皇帝对儒家都不感兴趣。”“四代几十年间,皇帝未尝奖励儒学,一般不用儒者,而儒学却不断发展,儒者层出不穷。这可以从另一角度证明儒学是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的,皇帝的冷淡态度压抑不住它的蓬勃发展。赵绾、王臧、辕固、申培、胡毋子都、董仲舒等都是在汉景帝不任儒者时开始研究儒学的。当然,汉武帝独尊儒术,对儒学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说明这种政策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需要。[46]

第四,儒学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开放的体系,能够不断地吸收百家之长,更新壮大。而且,儒学在发展中也广泛地吸收了各家的优长。所谓百家,即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里所说的道、儒、法、阴阳、墨、名等六家。除了法家以外,名家的“正名实”、阴阳家的“灾异忌讳”、墨家的“强本节用”等优长皆为儒家所兼取。以董仲舒为例,本身就是善谈阴阳灾异的大师,亦兼习道家。所著《春秋繁露》中《保权位》、《立元神》、《循天之道》皆是其深入道家堂奥的证明,不可以窜入视之。当然,对道家,儒家自有取舍的标准,对此,钟泰先生有精到的见解:“两汉以来,儒者无不兼明道家,然第以其清净宁谧之旨,用为养生之助。若夫言经世体国,一切礼教刑政之要,则仍一本之六艺。体用之间,未尝不隐然有判也”[47]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儒学有这些无与伦比的内在价值,并不意味着儒学的兴起、发展可以自动完成。“人能弘道,非道弘人”[48],儒学的兴盛是靠儒生们卓绝的努力换来的,有时候甚至需要儒生(如王臧)付出生命。在儒生们的奋斗历程中,元光元年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所上的三策无疑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它的意义正如钱穆先生所言:

仲舒所论,正为东方儒学传统在政治理论上之正式抬头,此乃秦廷焚书坑儒以来政学思想一大转变。此一转变,则实为考史者所当郑重注意也[49]

注释:

[1]《史记·秦始皇本纪》

[2]《汉书·惠帝纪》:“三月甲子,……除挟书律。”张晏注:“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3]《汉书·艺文志》

[4]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 142页

[5]同上 129页

[6]《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7] 事见《史记·儒林列传》

[8]《史记·太史公自序》

[9]《史记·外戚世家》

[10]《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11]同上

[12] 事见《汉书·儒林传》

[13]《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14] 关于贤良对策的时间,徐复观先生认为是元光元年而非建元元年, 周桂钿 先生亦同此说。 今从之。见《两汉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265页 ;《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9—19页

[15]《史记·儒林列传》

[16]《汉书·董仲舒传》

[17]《汉书·杜周传》

[18]《汉书·刑法志》

[19]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一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13页

[20] 同上, 183页

[21]刘歆的赞语,见《汉书·董仲舒传》

[22]孙景坛《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中国近现代儒学反思的一个基点性错误》 《南京社会科学》 1993年第6期

[23]《汉书·董仲舒传》

[24]《汉书·路温舒传》

[25]《汉书·元帝纪》

[26]《论语·为政》

[27]《论语·八佾》

[28]《汉书·董仲舒传》

[29]《汉书·食货志》

[30]张荫麟《中国史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189页

[31]《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32]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1982 第377页

[33]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198页

[34]同上 201页

[35]周桂钿 《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9 341页

[36]王利器《新语校注·前言》中华书局 1986

[37]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690页

[38]同上 686页

[39]柳诒徴《中国文化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352—353

[40]徐 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63—264页

[41]公孙弘虽因儒学由白衣为丞相,但希世用事,不能坚持儒家立场,人称其“多诈不忠”,难以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而对于董仲舒,刘向、刘歆、刘龚祖孙三代皆认为是儒学的代表人物,见《汉书·董仲舒传》。

[42]周桂钿认为原因“很可能在江都易王非要求击匈奴时,汉武帝没有批准,而董仲舒受此牵连而被废为中大夫”。《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 1989 20页

[43]《史记·儒林列传》

[44] 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691页

[45]徐 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63—264页

[46] 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342—343页

[47] 钟泰《中国哲学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138页

[48]《论语·卫灵公》

[49] 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2004 104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国学网站,版权专有;引用转载,注明出处;肆意盗用,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