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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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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研究索引
 

             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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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鞠清远等30年代已经在《食货》上发表了关于研究四川蚕市、岭南墟市的论文。最近10年来论述农村集市的论文有牟发松《唐代草市略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4),他在《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第四章对于草市和城市都有专门讨论。傅宗文的专著《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第一章介绍了宋以前草市的历史梗概。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对于中古时期的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也做了集中的叙述。
    财政史研究。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讨论税收与财务行政问题,奠定了后来学者研究唐代财政史的基础。近些年出版的三部断代财政史:蔡次卿《隋唐五代财政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概述隋唐五代时期的财政制度;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91,修订本1999)试图从财政预算的角度把握唐代财政制度及其变化;李锦绣《唐代财政史(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广泛征引敦煌吐鲁番文书和文献资料,以百万字的篇幅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唐代前期的财务行政机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等问题。属于财政专题史方面的著作有张弓《唐代仓廪制度初探》(中华书局,1985)、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三秦出版社,1991),探讨的是财务工作中的仓廪与国库的出纳管理。王永兴《唐代勾检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探讨了唐朝前期财务行政监督问题。吴丽娱《唐后期五代财务勾检制探微》(《唐研究》第6卷,2000年)认为唐后期尚书比部的财务勾检完全不存在,新的勾检体制在三司内部形成,御史台作为财务监察部门也实际参与了财务勾检工作。
    赋税与徭役。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中华书局,1986)比较详细地论述了赋税和徭役问题,赋税包括租庸调、地税户税、资课勾剥、两税法、工商税杂税、土贡进奉、和籴和买常平仓义仓等;徭役包括力役、杂徭、色役、和雇、兵役。郑学檬主编《中国赋役制度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修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由杨际平撰写的第一编第五章、郑学檬撰写的第二编第一章论述隋唐五代赋役制度,简明而精到,吸收了前人成果而间有新意。有关论文对于租庸调与户等的关系、与均田制的关系展开了讨论。但是意见最为分歧的是关于户税地税与两税法的关系问题。或谓户税起源于唐初定户等时,或谓起于隋朝,或谓户税分大小税,其起源也不一致。关于建中元年施行的两税法的内容,大多数学者赞同鞠清远《唐代经济史》两税即户税与地税的观点。但是,是以户税为主,还是以地税为主,抑或根本就不包括田租斛斗,学者的看法很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唐代后期关于两税法施行的实态的资料非常有限。
    资课是唐代赋役制度中比较复杂的问题。陶希圣、鞠清远《唐代经济史》指出资课是官民皆纳的代役钱。李春润《唐开元以前的纳资纳课初探》(《中国史研究》1983-3)、《略论唐代的资课》(《中华文史论丛》1983-2)首次提出纳资与纳课的区别在于身份性,开元前纳资是有官资的人纳钱代替色役,纳课是课口纳钱代役。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则认为区别在于纳资与纳课的用途不同。张邻、郑学檬曾分别考察了唐五代商业税收。陈衍德对于盐铁茶酒专卖制度发表过系列论文,吴丽娱近年对盐政也有精到的研究。
    关于徭役制度。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注意运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徭役问题。王永兴《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释》(《历史研究》1957-12)和《唐天宝敦煌差科簿研究》(《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中华书局,1982)是关于唐代前期的色役制度的重要论文。唐长孺、张泽咸、杨际平、程喜霖、吴丽娱对杂徭、杂任、兵役与差科等也发表了很好的研究成果。杨际平《唐代前期的杂徭与色役》等论文也论及唐代两税法时期的徭役问题,但是讨论得并不充分,专门论文有陈明光《试论唐后期的两税法改革与“随户杂徭”》(《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李春润《庸值的构成及其实质和特点》(《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试图从理论上说明庸值是封建超经济强制下戍力(征戍所付出的劳力)或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费用的社会平均值,因而也反映着农户范围内的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准。

                三 政治史

    政治史一般被理解为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历史。就这一点而言。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无疑开创了政治史研究的一个新时代。他用关陇集团的形成和演变来说明北朝隋唐的政治纷争,认为西魏北周迄于隋唐,统治集团的核心都是宇文泰入关后形成的关陇贵族。这种用地域分野解释党派斗争的观点引起了不同的看法。六十年代曾经在《历史研究》等杂志上开展过关于唐初政权性质的争论,其中有人用士族地主和庶族地主的矛盾来分析问题。文革后一般都用士庶之争来解释唐初至武则天时期的政治斗争,但是黄永年认为,无论用地域差别,还是用士庶分野来解释唐朝的党派矛盾都是求之过深。黄永年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对陈寅恪建立的唐代政治斗争系统几乎逐一做了翻案文章。黄永年讲得很直白,西魏北周时期,其统治区域的核心是关陇地区,统治集团的人当然只有关陇人,也只能执行所谓“关陇本位政策”,但是北周灭齐,隋朝灭陈后,稍有政治头脑的人都不会死守关陇人的旧框框。根据他对“太原元谋功臣”和“功臣实封”名单的分析,认为李渊、李建成和李世民等在用人上没有关陇或山东的殄域之见。(《唐代史事考释》,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8)
    人物始终是政治史研究的热门。目前、隋高祖、炀帝、唐高祖、太宗、武则天、玄宗都有传记出版,而且大多数人的传记还不只一种。韩昇《隋文帝传》(人民出版社,1998)对于杨坚的开皇政治和统一事业作了充分肯定。胡戟《隋炀帝新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认为杨广是中国历史上建树最多的皇帝之一,试图描述一个精力充沛、改革勤政的政治家形象。牛志功《唐高祖传》(人民出版社,1998)充分肯定了李渊在建唐过程中的功绩,纠正了史书中美化袒护李世民的偏颇。袁英光、王界云著《唐太宗传》、《唐明皇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1987);赵克尧、许道勋合著的《唐太宗传》、《唐玄宗传》(人民出版社,1984、1993)都以文笔流畅、取材精审、评论允当而受好评。胡如雷著《李世民传》(中华书局,1984)及有关论文对唐太宗的局限性与贞观之治的背景条件也注意加以分析。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出版了“唐帝列传”(少数二帝合传)。这些传记试图以帝王的一生来展示一个时代的重大历史活动,虽各有所长,但是总体说来,学术含量欠足。
    唐代历史人物的评价以对武则天的评价最为复杂。陈寅恪《论唐代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历史研究》1954-1)提出武则天代表山东集团的观点,胡如雷《论武周的社会基础》(《历史研究》1955-1)不同意用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的矛盾解释当时的政治斗争,认为武则天实际代表的是中小地主集团的利益。这个看法得到吴泽等的响应。六十年代初经过郭沫若用戏剧的形式为武则天翻案,武则天的正面形象终于占了主导地位。武则天研究甚至在“文革”中成为“影射史学”的一部分。因此七十年代末的拨乱反正,就有熊德基《武则天的真面目》(《社会科学战线》1978创刊号)等全面否定武则天的文章出现。此后,关于武则天的论文、传记和讨论会都有很多,绝大部分论著都象胡戟的《武则天本传》(三秦出版社,1986;陕西师大出版社,1998)一样,肯定了武则天时期的成绩,也指出了她的酷吏政治的残酷性。胡如雷《关于武则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93-1)纠正了他原来认为武则天代表中小地主或庶民地主的观点,认为武则天并没有自觉的阶层意识,她对上层集团严刑重罚,对下层民众基本实行“无为”政治,即所谓“上法下道”。
    近年出版的《薛仁贵》(黄约瑟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李光弼》(马驰著,陕西师大出版社,1996)是两位杰出军事家的传记。《薛仁贵》澄清了关于传主的一些粉饰和迷雾,力图通过薛仁贵的事迹展现唐代前期军事外交的历史。《李光弼》通过描述一个有契丹血统的蕃将的身世与战功,再现了中唐平定内乱那场血雨腥风的斗争,并且从“光弼现象”分析了唐代蕃人汉化的基本历史特征。田居俭《李后主新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以优美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叙述了南唐李煜作为绝代才子和薄命君王的一生。
    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唐王朝从盛世走向了衰弱。关于这次事变的原因,陈寅恪曾经从种族和文化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河朔地区大量的蕃胡内附,安禄山等人成为胡族的首领,种族和文化上的矛盾导致了战乱的发生和割据局面的形成。五十年代以来,大多数著作都从民族压迫、阶级矛盾和中央与地方军事力量对比的失衡以及边疆节度使权力的过重来进行探讨。西方汉学家蒲立本早就论述了安禄山的粟特人血统,最近荣新江《安禄山的种族与宗教信仰》(《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通过仔细分析各种记载,确认安禄山及其亲密从属有祆教的宗教信仰,安禄山以祆教的“光明之神”自居,对于参与叛乱的胡人具有很大的号召力。
    唐代藩镇曾经被看作是地方分裂割据势力的代表。王寿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通过统计分析,认为大部分藩镇在大部分时间对中央的态度是恭顺的,跋扈割据只发生在特定时间(如德宗贞元间和僖宗以后)与特定区域(如河朔地区)。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进一步把藩镇划分为不同类型,这些类型根据其功能和地域特点分别为河朔割据型、中原防遏型、边疆御边型、东南财源型。王援朝提出藩镇的类型应该划分为长期割据型、一度割据型、京东防内型、西北防边型、南方财源型。(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第5辑,三秦出版社,1990)。也有一些文章对武宁镇、忠武军、宣武军等个别藩镇做了专题研究。何灿浩《唐末地方动乱的新特点》研究了唐朝末年地方动乱的新特征,即动乱的主体力量由以军士变成了刺史和军将,动乱的地区也以州为主。地方独立化的趋势在明显增强(《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卷,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他的《唐末方镇的类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2000)研究了黄巢起义后方镇的四种形态。
    牛李党争与宦官专权。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首先用党派之分来解释牛僧孺、李德裕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岑仲勉《隋唐史》等论著力主李德裕无党,旧史“牛李”的李指李宗闵。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提出牛党为进士科出身的庶族地主的代表,李党(以李德裕为首)是门荫出身的门阀士族地主的代表的看法,实际上是对陈寅恪观点的进一步引申。胡如雷《唐代牛李党争研究》(《历史研究》1979-6)以对藩镇的态度来划分牛李两党阵营,认为在公卿显官集团、豪强大地主阶级、中小地主阶级中,李党是公卿显官集团的政治代表,他们与中小地主结盟,反对藩镇割据,从而与代表豪强大地主政治利益的牛党发生冲突。此文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学者力图用阶级分析的观点解释党争的研究思路。王炎平《牛李党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仔细考辨牛李党争中的人和事,认为李德裕父子并未结党,并且把牛李之争定性为“朋党乱政和李德裕反朋党的斗争”,可以说是岑仲勉观点的引申与完善。傅璇宗《李德裕年谱》(齐鲁书社,1984)也是研究牛李之争的重要著作。最近丁鼎发表《牛僧孺年谱》(辽海出版社,1997)及有关论文,主张为牛僧孺辩误,认为李德裕也结党。与周建国扬李抑牛的观点不同。
    关于宦官。王寿南(台)《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台北,正中书局,1971)概述了宦官内侍省的组织以及宦官权势的演变,分析了宦官获得和维持权势的原因及其政治影响。张国刚《唐代监军制度考论》(《中国史研究》1981-2)考察了唐代宦官监军的组织与职能及其在唐代政治生活中的微妙影响。唐长孺《唐代的内诸司使及其演变》(《山居丛稿》,中华书局,1989)勾勒了唐代中叶以后15个主要由宦官担任的内廷使职的职掌。牛志平《唐代宦官年表》(《唐史论丛》2,1987)表列神策中尉和枢密使与地方监军人选,资料尚可增补。葛承雍《重评高力士》(《人文杂志》1984-1)试图客观地评价高在玄宗朝政局中的积极作用。杜文玉《高力士家族及其源流》(《唐研究》4,1998)以1983年出土碑文为线索,对高力士的家世作了考索。唐代中后期政治史研究中还有“永贞革新”问题,“甘露之变”问题,大多与宦官擅权问题有关。
    农民战争。李斌城主编《中国农民战争史·隋唐五代十国》卷(人民出版社,1981)概述了这个时期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的情况。该书与王永兴《隋末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张泽咸《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79)都可以看做是50、60年代以来农民战争史研究的总结性成果。胡如雷《唐末农民战争》(中华书局,1979)注意分析战争前的阶级状况和战争后的社会变动,力求避免就事论事的描述。方积六《黄巢起义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则致力于考证起义过程的一些细节。诸葛计试图从军事学上探讨唐末农民战争的战略问题。
    五代的政治史近年来也有不少论文发表。郑学檬《关于石敬塘评价的几个问题》(《厦门大学学报》1983-1)认为割让燕云十六州是国内民族间的疆界问题,不能视为卖国。谭其骧、孙祚民等对此提出了反驳。这种争论的关键不是史实问题,而是基本的历史理论问题。对于论者一向垢病的冯道历仕唐、晋、汉、周四朝的“气节”问题,也有论文指出他有为官清廉的一面,他成为不倒翁与割据政权更迭频繁的历史特点有关。任爽《南唐史》(东北师大出版社,1993)及有关论文分析了南唐党争的地域特征,认为不同地域集团(包括土著和侨寓的分野)围绕各种利益在政治和经济方针上都表现出了对立与斗争。关于周世宗,学者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肯定他改革的成绩和为统一所做的贡献。

                四 政治制度史

    关于政治制度史的研究,30、40年代的主要成绩是资料疏释和整理,代表性作品有吴廷燮《唐代藩镇年表》以及岑仲勉对郎官石柱题名、御史台精舍碑、翰林壁记等的考证文字。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主要从文化史的意义讨论隋唐礼乐刑政主要源于南朝的梁陈和北朝的魏齐(其中包括中原文化在永嘉之乱后移存凉州者),而不是一般所想象的西魏北周。70年代以前出版的力作则有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6)、唐长孺《唐书兵志笺正》(科学出版社,1957)、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严耕望对唐代尚书省及其职权的研究、陈仲安《唐代的使职差遣制度》(《武汉大学学报》,1963第1期年)都有一定影响。这个时期大陆没有通论性的政治制度史著作,台湾地区出版的若干部政制史,总体水平都不高。
70年代末叶以来隋唐五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职官、军事、法律等方面都有一些高水平的论著发表。就总体情况而言,学者们主要致力于制度史的历史学研究,也就是说,主要把政治制度史问题作为一个历史学而不是政治学的课题来进行描述和考释。这在职官制度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张国刚《唐代官制》(三秦出版社,1987)对唐代官制的一些基本内容做了简明的概述,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分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举制度、俸禄制度四章,主要是梳理了迄今的研究成果,同时在使职差遣、九品中正制度等问题也做了较深入的探究。谢元鲁《唐代中央政权决策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指出唐代中央有皇帝御前决策、政事堂宰相会议决策等不同层次的决策形式和运行机制。王素《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论述了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在魏晋南北朝的酝酿、隋代建立、唐初发展成熟和唐五代遭到破坏的历史过程。吴宗国《三省的发展和三省制的确立》(《唐研究》3,1997)对三省体制作出了新的探讨。袁刚《隋唐中枢体制的发展演变》(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研究了从三省制到翰林学士、枢密使和中书门下组成的新的中枢决策体制的变化。雷家骥《隋唐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5)试图从行政学的角度,探讨隋朝及唐初人事结构、权力运作及其与政治演进的关系。赵永乐的两本论文集对唐五代宋初变革时期的内廷机构做了多方面的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3、1994)
    前已提及的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从官制方面看主要研究了尚书都省和财务系统对文书的勾稽检核工作,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胡沧泽《唐代御史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全面论述了御史台及其属官的监察职能,并且列表揭出了大夫、中丞和三院御史的任职人员与年代。李锦绣《唐代直官制》、《唐代的视品官制》、《唐代的勒留官》、《唐代“散试官”考》所探讨的都是过去治官制者比较忽略的一些问题,反映了作者的敏锐和读书的细致(《唐代制度史略论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叶炜《试论隋与唐前期中央文官机构文书胥吏的组织系统》(《唐研究》5,1999)梳理了都事、录事、主书、令史、书令史、府、史等胥吏的结构体系,颇有新意。
    科举与选官制度。科举制度起于隋,还是始于唐?一般的论著都说起于隋。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历史研究》1983-2)提出进士科创始于唐,引起一些商榷(金旭东《〈科举制起源辨析〉之商榷》、周东平《关于科举制起源的几点意见》,均见《历史研究》1984-6)。但是最近仍然有人认为,从科举制度的特征看,应该起源于唐代(王丽君《科举制度的重要特征及其起源标志探究》,《河南教育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1998年第6期)。吴宗国《唐代科举制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在考证制度基本内容的同时,对科举制度的运作作了精湛的论述。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在详细介绍隋代及唐代贡举及武举制度的同时,还用专章讨论唐贡举制度对儒学研究的影响以及对韩国和日本的影响。翁俊雄《唐代科举制度及其运作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8-1)试图揭示唐代科举考试科目、内容、生源、风气与授官情况在前后期的演变。大多数论著都肯定科举制度在选拔优秀人才、冲破门阀制度上具有积极作用,任爽《科举制度与盛唐知识阶层的历史命运》(《历史研究》1989-4)则分析了盛唐知识阶层因为科举而与统治集团同流合污,丧失了独立的批判能力,为专制主义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任士英《唐代流外官研究》(上下篇分别刊于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第5辑,三秦出版社,1990;第6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对流外官的设置与铨选初步作出了系统的钩稽。对散官问题人们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宁欣的《唐代选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参见刘后滨书评《唐研究》第3卷, 1997)是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的少数有价值的专著之一。
    军事制度与军事史。唐长孺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唐代西域地区的军事问题。(《唐代差兵文书跋》,见《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1983;《唐先天二年军事文书跋》、《吐鲁番文书中所见的西州府兵》,并见《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孙继民《唐代行军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参见张国刚的书评(《唐研究》第一卷,1995)运用同样的方法对于唐代前期战争动员状态下的军队及其集兵、作战制度做了深入的研究。他最近出版的《敦煌吐鲁番所出躺带军事文书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虽然主要是对文书的考释,但是涉及关于府兵、兵募、健儿等兵制的一些细节,颇见功力。王永兴的论文集《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主要研究了河西、北庭、安西、朔方等节度使的军镇设置,对出土文书中涉及军制的内容也进行了疏释。程喜霖《汉唐烽堠制度研究》(三秦出版社,1990;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1)对唐代军事警报系统--烽堠的研究系统而详尽。张国刚《唐代政治制度论集》(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府兵、兵募、健儿、防丁等兵员的研究以及对北衙六军、神策军、藩镇军队体制及其出征制度的探讨。王援朝对于唐代兵器和兵法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推出的多卷本《中国军事通史》的隋、唐、五代部分占有四卷,不仅比八十年代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军事史》篇幅要大,而且其按照断代分卷的方法与后者按专题内容(如兵器卷、兵制卷)分卷的方法也不同。马俊民、王世平《唐代马政》(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视野比较开阔,不仅讨论了马政,还广泛地论述了马政与边防、内政和外交的关系。卢向前、王冀青则利用出土文书研究了交通通讯用马的问题《唐交通通讯用马的管理》(《敦煌学辑刊》1985年第2期;1986年第2期)。
    法律制度。法制史的研究是历史学和法律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倪正茂《隋律研究》(法律出版社,1987)对隋律制订的背景、内容和阶级本质、历史地位进行了专门探讨。杨廷福《唐律初探》(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以论文集的形式讨论唐律的制作年代、社会基础和阶级本质以及唐律的渊源与内容等。韩国磐《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也部分地论及隋唐的法律问题。它们与程树德早年的《九朝律考》(中华书局,1963)一样,都是典型的运用历史学方法研究法律制度的著作。乔伟《唐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上篇主要研究唐律的立法原则,下篇探讨《唐律疏议》中规定的犯罪种类和诉讼程序,是典型的法律学研究方式。台湾的戴炎辉六十年代在《法学丛刊》、《法律评论》等各种杂志上发表20来篇论述唐代各种法律和刑罚的文章,并出版了《唐律通论》(台北,正中书局,1964)、《唐律各论》(台北,三民书店,1965)。9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王立民、钱李群等在《法学研究》、《法学》、《比较法研究》等专业法学刊物和学报上也发表许多从法学角度研究唐代法律的论文,出版了《唐律新探》(王立民著,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3)、《唐律与唐代法律体系研究》(钱李群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唐代行政法律研究》(钱李群、艾永明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等著作。与历史学家主要擅长文献和史实的考订与说明不同,从事法律研究的学者力图运用现代法学概念和范畴去梳理古代法制史内容。关于治安、贪污、自首、狱政以及审判监督机制、刑讯责任制度、刑事起诉制度和刑事审判制度、经济立法、商事立法、市场立法等专门的法律问题,近年也都有论文发表。刘俊文《唐代法制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是其多年研究唐代法律的总结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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